人事科工作职责

资料来源:十堰市西苑医院     发布者:

31

2022-08

2022-08-31

分享

1、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,围绕“选人、育人、用人、留人”等环节,全面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。

2、根据医院发展目标,科学制定人力资源规划,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和准入标准及考试考核程序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3、制定医院的人才引进方案,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引进任务,对试用期满员工进行考核,并按医院有关录用规定做好聘用、协议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。

4、定期对医院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。组织员工年度考核、劳动纪律考核,负责各类假期的审批。

5、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规划。根据医疗、护理、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类人员培养工作;负责新职工入院教育工作、出国培训人员以及外出读研人员的管理。

6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管理,组织各级各类人员考试、职称评审、岗位核定与聘任等工作。

7、建立人才库并组织各级各类专家的选拔、推荐等工作;负责援藏、援疆、援外人员的选派和服务工作。

8、按照人事管理政策和审批程序,负责做好人事调配工作,办理员工的调入、调出、退休等各项手续;

9、按照国家政策规范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保工作。负责拟定工资预算,办理员工工资、津补贴、误餐的调整,困难补助、丧葬费、抚恤金、遗属补助等相关手续,建立职工工资卡。建立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住房公积金、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体系。

10、掌握全院员工基本信息,负责编制、工资、社保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与呈报。

11、负责人事、专业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,建立健全员工档案。

12、配合医院党委做好医院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,贯彻执行有关离退休工作政策,结合医院实际维护离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,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。

13、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。


版权所有:十堰市西苑医院 (十堰市太和医院西苑院区、十堰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、十堰市传染病医院)鄂ICP备    鄂公网安备技术支持:十堰政府网